三国大锅菜二穷屌丝的诗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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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一提三国时代,那些传奇的人物令人赞叹,那些精彩的故事令人迷恋。而我们后世的三国迷们,有时甚至想梦回三国,穿越到那个精彩纷呈的时代,感受一下那个时代的巨大魅力。

可理想中的美好,并不代表真实的美好。相反,那个成就了曹操、刘备、孙权这些千古风流人物的时代,在华夏五千年的文明史上,都是少有的,甚至是最惨无人道的时期之一。最黑暗的军阀割据,杀伐战争,加上瘟疫疾病的大肆流行,使中原十室九空,百姓流离失所,亡者不计其数,人口锐减至冰点,这种惨绝人寰的乱世,是我们每一个爱好幸福与和平的普通百姓所不敢、也不能想象的。

一个强大的汉帝国,从经历黄巾之乱(公元年)的大幕拉开之时,到晋武帝司马炎灭吴(公元年)统一全国的大幕落下为止,这将近百年的三国时代,使人口从多万锐减至不足万,这样如人间地狱般的时代,哪里值得任何普通百姓所向往与留恋?即使像曹操这种青史留名的乱世枭雄,也为这个苍凉悲怆的时代,留下了那首千古传唱的《蒿里行》:

白骨露于野,千里无鸡鸣。

生民百遗一,念之断人肠。

而建安七子之一的王粲,也在李傕、郭汜这些凉州军阀大肆破坏西京长安之时,从长安逃往荆州的路途中,亲眼目睹了自董卓之乱以来,各路军阀为了争夺地盘的杀伐战争,所造成的人间惨象,那首饱含深情的《七哀诗》,是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清晰描述,同时也寄托着对流离失所的无辜百姓的深切同情:

出门无所见,白骨蔽平原。

路有饥妇人,抱子弃草间。

顾闻号泣声,挥涕独不还。

“未知身死处,何能两相完?”

驱马弃之去,不忍听此言......

因此,结束这个乱世,让百姓重新过上太平安宁的生活,成为了这个时代英雄们的最大理想。而这些英雄,无论是成功者还是失败者,即使千年过后,经历了沧海桑田的巨变,也无法带走那一串串熟悉的姓名。

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,吕布是无脑的,袁绍是自大的,刘表是窝囊的,刘璋是暗弱的,董卓是残暴的,袁术、张秀、马腾、张鲁等都是不值一提的。可我要说,以上这些人,在我眼中都是那个时代最优秀和杰出的人物,都是千年之后仍然能让人回味无穷的英雄,青史中能留下他们的名字,这本身就已相当成功。不是他们不够优秀,而是曹操、刘备、孙权这少数几个人太过优秀,他们的才能和人格魅力,代表了那个时代杰出人物的最高水平。

论综合能力,曹操是汉末三国时期的第一人,无论是政治才能、军事才能、还是文学才能都代表了那个时代的最顶峰,尤其是他的军事才能和文学才能,是远远高于刘备和孙权的。可曹操的为人,让我非常不喜欢,奸诈与痞气深入骨髓,血腥与残暴贯穿一生。作为一个成功的政治家,他的才能推动了历史的进步,但作为一个无耻的政客,他的厚黑功夫又登峰造极。在我眼里,他是一个有着顶级才能却又缺乏道德担当的人,他的才能令人叹服,而他的人格终究不能让人敬佩。

相比之下,孙权虽然军事才能和文学才能不及曹操,但他的政治才能不在曹操之下,且他的外交才能是高于曹操和刘备的。一个年仅19岁的官二代(也就是大学二年级的年龄),从自己26岁的哥哥(孙策)手中接过一份未竟的事业,不仅在面临外患的艰难处境中做的游刃有余,同时还驾驭了众多比自己年龄大、功劳高的下属,这种天大的压力,不是一个普通的、刚刚成年的孩子所能承受的,但孙权居然做到了,且稳稳的统治江东长达52年之久,成为了那个时代最成功的官二代楷模。曹操、孙策、赵咨、辛弃疾等名人都对孙权评价极高,等我们具体谈到孙权的话题时再展开说。

除了曹操、孙权两大老板之外,我们今天话题的主要人物,是《三国演义》小说中的男一号,他的名字叫做刘备,一个出身于市井阶层的穷屌丝。中国古代从春秋时期开始,就把平民分为四个等级:士、农、工、商。而我们的刘皇叔属于工,因为他是一个会编草席和草鞋的手艺人,没事编好了拿到集市上去卖卖,混碗饭吃。

但这终究不是他的人生目标,这个底层的屌丝是一个有理想有情怀的人,用小说的原话说,叫做“素有大志,专好结交天下豪杰”。用今天的话说,叫做“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,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。”后来,从黄巾之乱爆发的那一刻起,这个年仅23岁的年轻人就被卷入了乱世的时代大潮中去了。他的一生一直在失败与再失败中反复磨砺,一个河北保定的底层小老百姓,东跑西颠,在河北、河南、江苏、湖北、湖南、四川、陕西等多个省份中游弋,大部分时间一直处于没有地盘的流浪状态中,用一句朴实的话总结他的前半生,叫做:

天下之大,竟然没有他的容身之地。

可这样的生活状态竟然没有打垮他,而是让他愈挫愈奋。同时,他的手下居然培养出了一批心甘情愿和他一起同生死、共患难,且才能极佳的知己(如关羽、张飞、赵云等)。所以,刘备是一个有着极大人格魅力和御人水平的人,换句话说,曹操、孙权和其它军阀都有或薄或厚的家底来养住手下人,至少可以用物质利益给手下人优厚的待遇,而前期刘备的状况却可以用崔健的那首歌来形容:

你一无所有,你脚下的地在抖,你身边的水在流,你的手在颤抖,你心中的泪在流。

但就是这样一个人,却总能够和手下人“食则同席,寝则同塌,亲如兄弟”。刘备会把自己仅有的、全部的东西都拿来和手下人分享,即使那东西本身微不足道,但却总能够给对方以推心置腹的温暖感,那种表现出来的极大诚意,不要说诸葛亮、关张赵这些死忠粉,就是连准备刺杀他的刺客都深以为然。后来刺客居然被刘备推心置腹的诚意感动的一塌糊涂,并没有完成刺杀的任务,而是把待宰的刘备放掉了。《三国志·先主传》记载:

郡民刘平素轻先主,耻为之下,使客刺之。客不忍刺,语之而去。其得人心如此。

看到没有,刘备这个人太得人心了,所谓得人心者才能得天下,用孟子的话说,叫做得道多助。

稍微展开讲一下,《三国志》这本书的作者陈寿,写书的特点是惜字如金,凡是他没有把握的内容一概不写,只有特别确凿的内容才会写进书里,所以此书的优点是让三国史实记录的更客观也更真实(但即便如此,写史也没有绝对的客观真实,总会受到史官个人的价值观或当权者的压力所佐佑)。但惜字如金的缺点也很明显,其结果是让事件很突兀,使你不能了解事件的详细过程,正所谓知其然,而不知其所以然。

举个例子,仅供大家参考,也许并不恰当,正常的详细事件发生如下:

今天我和我漂亮的媳妇儿一起,在考试全都及格的激动心情下,下了下狠心,花了很贵的价钱,共进了一顿据说是西班牙风味的晚餐,浪漫的烛光,让我们彼此的爱更深了,于是我们用手机拍下了我们在餐厅吃饭时的幸福表情,而手机将这一刻的幸福,定格在年12月15日。

好了,以上的内容,如果让陈寿写进《三国志》,估计是这样的:

张老师和其妻在年12月15日吃了一顿饭。

有错吗?没错!但是我为啥要吃这顿饭?这顿饭的质量、价格如何?我们当时的心情怎么样?你陈寿都没写啊,你为什么不写呢?陈寿的回答也许是,你说你老婆漂亮,漂亮的标准是什么?你说你下了狠心花了大价钱,大价钱是多少?据说西班牙风味?你怎么不核实一下到底是什么风味?你说你和你媳妇爱的更深了?怎么表现你们爱的深呢?这些都太主观了,掺杂了你太多的个人情感在里面,所以我无法判断真假,只有你和你媳妇在15日吃了一顿饭这事情是板上钉钉跑不了的,所以我只能如实记录,因此你的故事就只剩下一句话了......

所以,同理,刺客不忍心杀刘备,他为啥不忍心杀?是刘备长得太丑了,大耳垂肩,双手过膝,酷似大猩猩?导致刺客直接吓晕过去了?还是另有原因?

陈寿都没有说明,所以如何丰富这些缺失的内容,使《三国志》详实精彩起来,这重任就落在了另一个人的身上,而这个人补充了大量的史料,这样就使头屑去无踪,秀发更出众,哦,错了,是疑惑去无踪,亮点更出众。这个人,就是给《三国志》作注的南朝著名史学家裴松之,有了他的注解,《三国志》的内容一下子就丰富起来,裴松之解释了刺客不杀刘备的原因是:

刘平结客刺备,备不知而待客甚厚,士之下者,必与同席而坐,同簋而食,无所简择。众多归焉。

这就充分显示了刘备推心置腹和待人以诚的能力,刺客不杀他的原因是他待客甚厚,经过裴松之的补充,刘备为人处事的优点就跃然纸上了。

好的,扯回来,继续谈刘备。刘备除了百折不挠和团结下属的优点以外,他最令我欣赏的品格叫做仁德爱民,这是刘备区别于其它政客的最大不同,也是他安身立命的活招牌。下一讲我们专门来谈刘备仁德爱民的具体表现。正是由于刘备有着这样独到的特点,所以能让其它的老板(如吕布、陶谦、曹操、袁绍、刘表、刘璋等)都对他敬重有加。当然,有人把刘备的仁义称为虚伪,并把他不同时期依附于不同的老板称做反复无常,进而把他的人格和吕布相提并论。

说到吕布,大家都因他的反复无常、见利忘义,鄙视的称他为“三姓家奴”,而一些讨厌刘备的人,认为刘备反复无常甚于吕布,依附的人比吕布还要多,都不知道应称为几姓家奴了。但我认为,刘备的作为和吕布有着本质的区别。那么,同样的依附形式,为什么刘备如此的成功,而吕布却如此的失败呢?大家让张老师喝口水,我们下期再讲......

(说明:上期有两位朋友在我的三国文章下面留言,不巧我的评论功能坏掉了,只知道有朋友留言,但不知道谁留的,也不知道内容是什么,麻烦您有时间,请您再留一次,谢谢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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